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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裡最能讓人感動的不就是,愛人不僅懂得欣賞我們外表的要強和光鮮,還會在夜裡接納我們變長的怪手和血淋淋的長舌....


最近讀徐訏,他的成名作鬼戀發表於1937年,裡頭照例有一個美麗機智神秘的女子,和男主公在上海街頭閒聊兼閒逛,男主人公在路途中講到了一個故事。
從前有一個男子在半夜漫遊,沒想到遇到了一個美麗的女人,他請求跟女人同行,走了一段路後,女人才說,我並不像外表那麼美豔,其實是一個鬼,我一路擔心把你嚇著了,男人說我本是個大膽的人,並不害怕,男人路上想吃橘子,女鬼一手拉著男人的胳膊,一手拉得半天長,摘下一個橘子給男人,男人處變不驚,女人伸出長舌舔著橘子,男人還是泰然自若,還要求送她回家,於是女鬼放心地將男人帶回家,兩情繾綣以後,大膽的男人直到天明一覺醒來,這才發現自己睡在一座墳墓當中。
這個故事並不出奇,但是引申出的寓意卻讓我回味。年少時我們總以為愛就是做些驚奇的事讓愛人感動,愛是美麗的糖衣,包裝華麗的禮物,璀璨,光亮,浪漫,但是曾幾何時年歲漸長,這才體會出愛的平凡和重量。愛裡最能讓人感動的不就是,愛人不僅懂得欣賞我們外表的要強和光鮮,還會在夜裡接納我們變長的怪手和血淋淋的長舌,不將戀人的無心現形當成是密謀傷害,然後以沉默懲罰,以逃逸恫嚇。
然而世上能同歡笑的人竟然這樣多,但能共哭泣的卻幾不可聞。
下雨的夜裡伴著孤燈讀這樣的鬼故事,大雨滂沱,我卻突然覺得心裡清明。畢竟要感謝這些曾經,讓我明白,原來愛只是深刻和平實,卻顯露他的偉大。
只要這樣相信,接受自己和對待別人,我相信終有一天一定也會得到同樣的幸福,我不會絕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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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urni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